对于共产党的邪教特征,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六条:
(一)编造教义,消灭异己
共产党奉马克思主义为教义,标榜为“颠扑不破的真理”。共产党的教义缺少仁爱宽容、充满狂妄自大。马克思主义是生产和科学很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初期时代的产物,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根本没有正确的认识。这样一个异端邪说,却不幸发展为一个国际共产运动,危害世间约百年之久,直到被实践证明完全错误,被世人所抛弃。
从列宁以来的共产党领袖们,还不断为共产邪教教义添加新的内容。从列宁的暴力革命理论,到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论,再到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共产党的历史上充斥着诸如此类的歪理邪说。虽然这些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导致灾难,而且前后自相矛盾,却还是要标榜为一贯正确,并强迫人民学习。
消灭异己是共产邪教传教的最有效手段。因为共产邪教的教义和行为太荒谬,所以它只有靠暴力消灭异己才能强迫人民接受它。中共在夺取政权后,“土改”消灭地主阶级,“社会主义改造”消灭资本家,“肃反”消灭了民间宗教势力和前政权中的人士,“反右派”让知识分子熄音,“文化大革命”中把传统文化连根铲除,真的实现了人人“读红宝书”、“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的共产邪教一统天下。在后毛、后邓时期,共产党又认定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会与共产党争夺群众,故必欲铲除而后快。因此发动了一场灭绝性的大迫害,至今无法收场。
(二)崇拜教主,唯我独尊
从马克思到江泽民,共产党领袖的画像要悬挂起来让人膜拜,领袖的绝对权威不容挑战。毛泽东成为“红太阳”、“大救星”,他的话“一句顶一万句”。身为“普通党员”的邓小平曾太上皇式地主宰中国政治。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含标点符号总共才四十几个字,却被中共四中全会的决定笑话式地标榜为“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史达林滥杀无辜,毛泽东发动文革浩劫,邓小平下令“六四”屠杀,江泽民搞迫害法轮功,都是这种教主独裁的恶果。
中共一方面在〈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另一方面却在《党章》中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把党凌驾于国家和人民之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则到处发表“重要讲话”,称人大这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根据中共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党服从中央,说到底,“人大”实际要坚持的是“一党独裁”,并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共产党的“一党独裁”。
(三)暴力洗脑,精神控制,组织严密,能进不能出
共产党的组织非常严密:发展党员要有两个介绍人,入党要宣誓永远忠于党,党员要交党费、要过组织生活、要集体政治学习。党组织遍布各级政权,每一个乡镇村庄,每一条城市街道,都有党的基层组织。党不仅管党员、党务,连非党群众也同样在其控制范围之内,因为整个政权都得“坚持党的领导”。而共产党教会的“神父”──遍布各级组织的党委书记们,在阶级斗争的年代里,从来都是干什么都外行,只有整人最内行。
生活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种普遍而长期的对党员的精神控制手段。共产党在历史上多次“清党”、“整风”,抓“叛徒”,杀“AB团”,“整党”,周期性的利用暴力恐怖来培养党员的“党性”,使他们永远与党保持一致。
入党如卖身,在国法之上还有党纪家法。党能开除党员个人,个体党员却不能脱离共产党而不付出沉重的代价。如要退党,就是叛徒。更有甚者,在共产党邪教一统天下的文革时代,党要你死你不能活,党要你活你不能死。如果自杀,那是“自绝于人民”,还要连累家人也要为之付出代价。
党内决策黑箱作业,党内斗争绝对秘密,党的行文是机密文件。做了坏事最怕曝光,动辄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处理异议人士。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