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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 台湾报纸新闻 > 国际新闻 2008/05/17 正体版       列印机版
魁省法庭裁决媒体诽谤法轮功

【记者梁耀/综合报导】5月14日,魁省上诉法庭就法轮功学员状告《华侨时报》诽谤案做出裁决。上诉法庭推翻魁省法庭关于诽谤的裁决,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但是由于现行法律条款的限制,受害人无法得到补偿。

本案原告方律师Claude Almonde Sheppard称法庭的裁决,“对原告方来说,上诉法庭推翻魁省法庭的裁决,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这是一个重要的胜利。”

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评论:“对于团体的诽谤,尽管由于民事法中团体中的成员很难得到赔偿;假如通过人权法庭便可得到赔偿。还可以利用这一有利的裁决,通过检察官对被告采取刑事起诉。”

麦塔斯还说:“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诬蔑和中共是如出一辙的,这也是这个裁决更大的意义所在:就等同于裁决中共对法轮功的抵毁是诽谤和谎言。这个案件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都是不合法的言论。”

《华侨时报》自2001年11月3日开始发表诬蔑、谩骂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等文章,于2001年12月7日被加东地区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法院随即下达禁制保护令,禁止该报和何兵发表任何类似诬蔑法轮功的文章。

整个案件审理历时4年时间,魁省法庭数次开庭审理,先后有专家证人、蒙大东亚研究所的大卫.翁比和12位法轮功学员及被告方证人1人出庭作证,并于2003年11月终审结束。

但终审判决并没有如终审法官当庭表示的那样在半年之内下达,而是在终审之后的两年多之后的2005年12月7日才下达,称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让法庭得出被告诽谤的结论。

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于2006年1月上诉到加最高法院,魁省上诉法庭于5月14日下达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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