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日報首頁 簡體 實際報紙 大紀元鄭重聲明 九評共產黨 電子報 訂閱 取消訂閱

關於我們 商城 訂報 如何獲得大紀元 投稿說明 聯絡我們 舊版

大紀元網全球版 台灣版 香港版 英文版 法文版 德文版 韓文版 日文版 俄文版 網站地圖

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國際新聞 2008/05/17 簡體版       列印機版
魁省法庭裁決媒體誹謗法輪功

【記者梁耀/綜合報導】5月14日,魁省上訴法庭就法輪功學員狀告《華僑時報》誹謗案做出裁決。上訴法庭推翻魁省法庭關於誹謗的裁決,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但是由於現行法律條款的限制,受害人無法得到補償。

本案原告方律師Claude Almonde Sheppard稱法庭的裁決,「對原告方來說,上訴法庭推翻魁省法庭的裁決,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這是一個重要的勝利。」

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評論:「對於團體的誹謗,儘管由於民事法中團體中的成員很難得到賠償;假如通過人權法庭便可得到賠償。還可以利用這一有利的裁決,通過檢察官對被告採取刑事起訴。」

麥塔斯還說:「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誣蔑和中共是如出一轍的,這也是這個裁決更大的意義所在:就等同於裁決中共對法輪功的抵毀是誹謗和謊言。這個案件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攻擊都是不合法的言論。」

《華僑時報》自2001年11月3日開始發表誣蔑、謾罵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者等文章,於2001年12月7日被加東地區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法院隨即下達禁制保護令,禁止該報和何兵發表任何類似誣蔑法輪功的文章。

整個案件審理歷時4年時間,魁省法庭數次開庭審理,先後有專家證人、蒙大東亞研究所的大衛.翁比和12位法輪功學員及被告方證人1人出庭作證,並於2003年11月終審結束。

但終審判決並沒有如終審法官當庭表示的那樣在半年之內下達,而是在終審之後的兩年多之後的2005年12月7日才下達,稱原告的證據不足以讓法庭得出被告誹謗的結論。

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於2006年1月上訴到加最高法院,魁省上訴法庭於5月14日下達最終裁決。◇
 

相關文章
  • 全球93國逾47萬人 籲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2008年5月13日)
  • 大陸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照(2008年5月13日)
  • 武術教練推崇法輪功(2008年5月13日)
  • 什麼是法輪功?(2008年5月13日)
  • 雲林縣長蘇治芬褒獎法輪功(2008年5月12日)
  • 控訴中共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2008年5月5日)
  • 港府奧運前再拒台法輪功入境(2008年4月26日)
  • 台灣法輪功學員回憶「四•二五」(2008年4月26日)
  • 鍾佳濱:辦人權影展揭發中共迫害法輪功(2008年4月18日)
  • 南隘國小校慶 法輪功表演功法(2008年4月14日)
  • 推薦給朋友

    大紀元時報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1-2007 EpochTimes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