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眾多的案例證明,凡是和法輪功有關的案件,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都無權自主處理,必須聽命於這個「610辦公室」。許多被捕、被關押和被虐待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向公檢法體系查詢投訴的時候,都被告知需要「610辦公室」來決定。
而這個「610辦公室」的存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其在向中共所有體制內機構下達命令的時候,大多數時候沒有書面命令和通知,只有口頭傳達,而且規定所有聽傳達者不許錄音、不許錄像,甚至不許文字記錄。
這種臨時專政機構,正是中共歷來無法無天的慣用伎倆。在中共歷次政治整肅運動中,都是以這種非正常手段和非正常的臨時機構領導,如中央文革小組,來把共產黨的暴政推向全國。
中共在長期暴政和高壓統治過程中,用暴力、謊言和封鎖資訊練就了世界上最強大、最邪惡的國家恐怖主義,使其殘暴和謊言欺騙運用到爐火純青的地步,規模和程度更是空前絕後,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積累了系統有效的整人、害人和殺人的方法和經驗,殘酷、狡猾與奸詐。前言例子中的丈夫受不了警察的威脅和騷擾,下毒手掐死了善良的妻子。這正是中共以媒體欺騙、政治壓力、株連、威脅等等國家恐怖主義手段扭曲人性、煽動仇恨的惡果。
(五)利用軍隊和國庫財政力量
中共對國家軍隊的控制使其在鎮壓人民時敢於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這次對法輪功的鎮壓中,江澤民不但動用警察、武警,而且在1999年7至8月間,當全國有數十萬,甚至數百萬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要上訪北京,為法輪功申訴冤情時,江澤民直接動用了軍隊武裝,在北京市內一些地方布置了士兵,除此之外,還在通往北京的要道上布滿了荷槍實彈的士兵,配合警察攔截和抓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江澤民直接調動中共的武裝力量為血腥迫害掃平了道路。
中共對國家財政的控制,成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經濟後盾。遼寧省司法廳高級官員曾經在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的大會上承認:「對付法輪功的財政投入已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
雖然目前還不清楚中共究竟動用了多少國家經濟資源和人民的血汗收入來迫害法輪功,但是推算一下就不難看出會是天文數字。2001年,來自中共公安內部的消息顯示:僅天安門一地,抓捕法輪功學員一天的開銷就達170萬到250萬人民幣,即一年的支出達6億2千萬到9億1千萬。全國範圍內,從城市到邊遠的農村,從派出所警察到公安局,再到各級「610辦公室」人員,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估計至少僱用了數百萬人,這筆工資花費可達每年上千億元人民幣。不僅如此,江澤民花費巨額經費擴建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和建立洗腦中心和基地等。例如,2001年12月,江澤民一次性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立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中心或基地。江澤民還用金錢刺激和鼓勵更大批的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很多地區,每抓到法輪功學員獎勵數千乃至上萬元。而在對法輪功的迫害邪惡至極的遼寧馬三家勞教所,中共一次性獎勵所長蘇某5萬元人民幣,副所長邵某3萬元人民幣。(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