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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國際新聞 2007/03/22 簡體版       列印機版
法、中簽署引渡條約 法:不引渡判死刑嫌犯


中、法簽署引渡條約。法國司法部長克里門致詞時特別表示,中共必須確保給予引渡嫌犯合理的審判,並且不會判處死刑或不執行。法國亦可拒絕引渡政治或軍事嫌犯。(AFP)

【大紀元訊】中國和法國20日在巴黎簽署引渡條約,法國司法部長克里門致詞時特別表示,法國主張全面廢除死刑,中共必須確保給予引渡嫌犯合理的審判,並且不會判處死刑或不執行。法國亦可拒絕引渡政治或軍事嫌犯。

據中央社報導,20日兩國代表在凡登廣場法國司法部正式簽署引渡條約,克里門表示,此條約談判過程約1年時間,法國在去年7月提出此議,雙方高峰10月在北京的會面確認促其完成。

中法雙方去年12月在北京就條約內容談判,雙方司法部長今年1月在北京會談完成談判,並促成20日正式簽約。

克里門特別指出,法國考量到中共是執行死刑的政府,而法國主張全面廢除死刑,未來法國不引渡被中共判處死刑的嫌犯。中共必須保證引渡嫌犯可得合理審判,不判處死刑或不予執行。

克里門表示,此引渡條約明確拒絕引渡因政治或軍事理由遭判刑的案例。

另外,中共警察有特權可發拘捕令,法國將要求必須以司法單位拘捕令為引渡依據。

據BBC報導,此前,國際人權組織曾以中共當局濫用死刑、酷刑和虐待囚犯為由,要求法國議會阻止引渡條約的通過。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即使被引渡回國的中國居民這次被免於死刑,條約也難以保障這些被引渡者日後被冠以其他罪名而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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