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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地方新聞 2007/03/01 簡體版       列印機版
教部:各校可自我認定申請菁英高中

【大紀元訊】教育部2月27日宣布推動十二年國教,部分媒體則於28日披露36所「明星高中」名單。教育部強調,沒有既定「明星高中」或「菁英高中」名單,各校可衡量背景與條件,自我認定,並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菁英高中,符合條件且審核通過者,可自行決定招生方式。

據中央社報導,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28日下午接受訪問時表示,教育部並沒有列出所謂「明星高中」或「菁英高中」名單,各高中可衡量學校的歷史背景與條件,自我認定並向主管教育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條件且審查通過,才算是菁英高中。

吳財順說,菁英高中的認定與審查門檻還有待研議,目前僅可確定將採「申請與審核」機制,但也不是「1次申請通過,就能掛百年招牌」,至於多久審查1次,也必須與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學校、教師、家長代表交換意見、充分討論,縝密研商認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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