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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台灣新聞 2007/02/06 簡體版       列印機版
王又曾案發展 美進入司法程序 外交部:不宜評論

【大紀元綜合報導】涉嫌掏空力霸集團的王又曾滯留美國,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表示,王又曾潛逃美國案既已進入美國司法程序,台灣政府不宜就實質或程序問題作評論。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4日指出,面對洛杉磯移民局即將於本週召開王又曾聽證會,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除了聘請代表台灣的律師外,從5日起不再對外發言,而是由外交部從掌握全局的角度,視案情發展在台北舉行記者會。

黃志芳昨天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既然王又曾滯美已進入美國司法程序,政府必須尊重美國在司法方面的處理,不宜在實質或程序性問題上,作出任何評論,但會持續密切關注後續可能發展,並妥為因應。

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表示,這項聽證會對移民局是否同意遣返王又曾攸關重大,因此必須有熟悉美國移民法的律師做為諮詢對象,並針對王又曾可能不適當的說辭指出錯誤所在。

譬如,王又曾可能在聽證會上利用多明尼加護照被註銷的程序,質疑其合法性,台灣方面則必須以符合美國移民法的規定提出說明。

辦事處同時指出,基於王又曾、王金世英掏空力霸集團、逃亡海外均屬預謀,並且案情複雜,做為一個負責執行層級的駐外辦事處未來並不適宜對外發言,因此外交部將從掌握全局的角度,隨時在台北就重要發展舉行記者會加以說明。

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將與外交部通力合作。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楊甦棣轉達美方態度表示,本案已進入美國司法程序,AIT將與台灣司法單位密切聯繫,配合台灣,盡量協助將王又曾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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