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是害怕陽光的。在造謠誣衊的同時,中共全力封鎖消息,對所有有關法輪功的海外新聞,以及各種法輪功學員的合理申辯,都無情地予以封鎖滅殺。所有法輪功的書籍和其他資料,統統予以銷毀,所有試圖採訪中國法輪功學員的外國新聞媒體,一律採取極端應對措施,或把記者趕出中國,或者威脅海外媒體,以市場利益迫其自律收聲。
對試圖把法輪功真實情況以及當局殘酷鎮壓資料傳遞到海外的法輪功學員,中共當局也採取了極端和血腥的打壓手段。例如,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經濟開發區東江村60歲左右的婦女李豔華,2001年2月19日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然後被活活打死,警察為掩蓋罪行,誣陷她是「癡迷法輪功而死」。僅清華大學,就有10多名教師和學生因傳遞法輪功資料而被中共判以重刑。重慶大學女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豔被強姦一案被揭露後,有7名重慶法輪功學員被判重刑。
(二)罰款抄家剝奪生存權利
「經濟上搞垮」是由整個中共國家機器進行的。在被鎮壓的五年以來,數十萬中國法輪功弟子被施以恐嚇性罰款,少則數千元,多達幾萬元。這些罰款,沒有任何法律條款作為根據,由地方政府、單位組織和派出所、公安局隨意進行,被罰款人也不會收到任何法律文件作收據。
抄家,既是一種經濟掠奪方式,又是一種恐嚇方式。堅持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隨時面對警察的抄家,抄家者拿走現金和財物,在農村,有時候甚至連家中的存糧也不放過。同樣的,這些被抄走的財物沒有任何收據,大多由執行抄家任務的人中飽私囊。
同時,法輪功學員也面臨下崗失業的懲罰,農民則面對收回土地的威脅。中共甚至連已經退休的老人也不放過,許多退休的老年人被停發或少發退休金,收回所居住房。一些從事商業活動的法輪功學員,則被沒收財產,凍結銀行存款。
在執行這些政策的時候,中共採取了連坐的政策,凡是單位企業有法輪功學員,單位領導人和職工被迫停發獎金,停止晉升,以在社會上製造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而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也被面臨下崗失業、小孩失學、住房收回等等威脅。所有這些,目的都是為了截斷所有法輪功學員的經濟來源,以迫使其放棄信仰。
(三)酷刑折磨肆意殺戮
最血腥的「肉體上消滅」則基本上由公檢法系統執行。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1999年7月20日以來的5年多時間中,通過民間途徑傳出、並且得到證實的至少已有1,14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截止2004年10月1日,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山東、四川、湖北等。其中年紀最小的亡者只有10個月(山東省煙台棲霞寺口鎮南橫溝村法輪功學員王麗萱的兒子孟昊),年紀最大的82歲(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青山鄉二村法輪功學員楊永壽),婦女約占51.3%,50歲以上的老人約占38.8%。有中共官員私下透露,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數目,實際上遠遠高於這個數字。
而施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各種酷刑,更是多不勝數,毆打、鞭打、電刑、冷凍、捆綁、長時間鐐銬、火燒、烙燙、吊刑、長時間站、跪、竹籤和鐵絲穿扎、性虐待、強姦等等等等。2000年10月,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看守人員將18名女學員衣服剝光後把她們投入男犯監牢……。所有這一切,斑斑在冊,罄竹難書。
濫用「精神病治療」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眾多酷刑之一。正常、理智、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進精神病院,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有的全身癱瘓或局部癱瘓;有的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有的身體肌肉、器官腐爛;有的部分或全部喪失記憶,成為呆癡;有的導致內臟功能嚴重損害;有的被迫害致瘋;有的由於藥物發作很快死亡。
調查結果顯示,用「精神病治療」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布中國23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上百所省、市、縣、區的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從案例的數量及分布範圍看,對法輪功學員的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是一個有計畫的、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政策。至少有一千多名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許多人被強迫注射或灌食多種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並遭受長時間捆綁、電擊等酷刑,至少15人被這樣迫害致死。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