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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中國新聞 2007/02/05 簡體版       列印機版
尋女16年 生母養母「讓女兒」

【大紀元訊】被前夫拐騙離家的母親李穆群,日前終於找到了分離16年的女兒鄧維玲,而在認女兒的現場上還上演了「讓女兒」的感人一幕,使得原本悲傷的故事寫下了美好的結局。

據《重慶晚報》報導,思念女兒的李穆群透過尋女廣告,終於盼來了16年朝思暮想的女兒。女兒在姜家鎮養父母黃元清夫婦家,已長成21歲的大姑娘了。

李穆群在黃元清夫婦家中見到了鄧維玲後,確認了她耳朵後面有顆紅痣,以及左手的大拇指是個筲箕後,激動的說「她是我的女兒!」然後母女倆抱頭痛哭。

1985年,21歲的李穆群和前夫鄧能海結婚,婚後生下女兒鄧維玲。4年後,被嗜賭如命的丈夫鄧能海騙至山東臨邑,以3,400元把她賣給了臨邑縣農民陳京合為妻。

鄧能海另外找了個女人過日子,並且將5歲的女兒鄧維玲賣掉,後又輾轉被黃元清的兒子黃兵接到了姜家鎮白雲山村的家收養。

鄧維玲到了黃元清的家,養父母和哥哥對她很好。16年來,她常夢見和媽媽在家裡玩,但夢裡總是看不清媽媽的樣子
李穆群被拐賣給陳京合後經常遭受毆打,因不堪忍受而逃跑。回到重慶的家後,才得知女兒被賣。此後,李穆群想方設法希望能夠找到失散多年的女兒。

1月29日,在母女相認的現場上還出現了生母和養父母「讓女兒」的一幕。

給自己的養女找到了親生母親,雖然戀戀不捨,但養父黃元清對鄧維玲說:「你終於找到親生媽媽了,我對你沒有啥要求,只要你逢年過節稱斤糖來看看我們,我們就滿足了!」

但李穆群對著黃元清說,「養母為大,生母為小,我來認女兒,並不是要把女兒從你們身邊帶走,女兒還是你們的。只要女兒過得好,我就很高興了。你們把鄧維玲撫養成人,我只有來生報答你們!」

與親生母親大團圓的鄧維玲最高興了,她說,兩個媽媽都愛我,我也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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