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子法、楊光/採訪報導】上訪警察黃金賀在北京控訴因遭公安局長、所長和當地出身法官們的誣陷,當地法院查無罪證不但不放人,還肆意的毀卷、改卷、編造罪證,判他坐監獄一年半。出獄近四年裡,黃金賀到北京上訪幾十次,依然無果。
2007年1月的上訪村,黃金賀頭髮梳理的整整齊齊,面色紅暈而有光澤,穿著摘去了警察標誌的警察棉衣、警褲和發亮的皮鞋出現了。因為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個截訪警察,嚇得訪民們紛紛躲得遠遠的。
「我也是上訪的。」黃金賀唯恐人家不信,掏出了上訪材料的夾子:「我是遼寧人,是遼寧凌源公安局的一個巡警。因為局長家的親戚有點事怕我給說了,之後就僱人,他家親戚說我強姦,把我給抓起來了。(查無證據)10個月以後,法院沒有辦法,法官劉得群把一審卷宗、開庭筆錄、檢察院筆錄都給毀了,把預審筆錄給改了,把我的執行公務按照『敲詐勒索』給判了一年半。到二審,這個法官還這樣。」
黃金賀表示案情簡單利索,顯得訓練有素。他說自己曾做過110警察。因公安所長幫助公安局長的親戚打擊報復自己,誣陷他強姦拘捕,並掛牌遊街示眾。在監獄被關押到11個月時,強姦罪查無罪證,但當局並沒有將他釋放。後來,法院改判他「敲詐勒索」而判刑一年半,警察公職被開除。
以「強姦」罪拘捕,卻按照「敲詐勒索」判刑。法院判案怎可朝三暮四、出爾反爾?一位北京人士表示:這只是反映了大陸司法的隨意和不公。
在獄中,黃金賀遭受了警方的逼迫認罪的酷刑折磨:管教李警察的毆打,上腳鐐、背銬等。但他就是堅決否認強姦,後來女方撤回了對他的強姦指控後,凌源市法院庭長、法官劉卓群銷毀了兩次開庭筆錄、公訴筆錄、批捕筆錄,塗改預審偵查筆錄。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活生生的將一個「強姦」案硬是改判為「敲詐勒索」案。
黃金賀說:「我將近四年上訪,來北京幾十次,一直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被陷冤獄,開除公職,不但失去收入,還被掛牌遊街示眾,黃金賀人格和人生受到了極大的侮辱和打擊。他在北京去過全國人大、最高法院上訪,上訪四年,依然是徒勞往返。
黃金賀還透露,遼寧凌源嚴厲打擊訪民上訪,當地政府對進京訪民施以勞教3年的重罰。
警察上訪四年。也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