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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台灣新聞 2007/01/26 簡體版       列印機版
綠委聲請釋憲案 大法官不受理

【大紀元訊】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以檢察官陳瑞仁偵訊陳水扁總統有違憲之虞,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並且要求大法官作出暫時處分,命令台北地方地院停止國務機要費案的審理程序。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審理後,認為不符合聲請釋憲的規定,25日決定不予受理。

據中廣新聞網報導,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到司法院,為國務機要費案提出釋憲聲請,並一併聲請暫時處分。

柯建銘當時認為,憲法賦予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是為了維護總統尊嚴、保障總統專心行使職權,另一方面則是維護檢察機關和各級法院的超然獨立、不受干涉。

不過,案件經過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後,大法官認為,依照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立委現有總額1/3以上聲請釋憲,必須在立委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是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情況下才能提出聲請,不過,從立委聲請的理由書中,看不出憲法52條總統刑事豁免權,和立委的行使職權之間,有任何的關連。

此外,立委認為法院組織法中賦予特偵組可以偵辦總統貪瀆案件,也侵犯總統刑事豁免權,要求大法官釋憲,大法官則認為,立委還沒有修法、就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並不符合相關規定,因此決定不受理,也一併駁回立委要求停止審判的暫時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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