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行將結束時,伊拉克前獨裁者海珊也在絞架上走到了他生命的盡頭。他是在2006年11月5日被伊拉克高等法庭判處死刑的。這個法庭在經過了近三年的審理後,確認海珊在統治伊拉克的24年中犯下了14件重罪,其中較大者包括杜賈爾村屠殺案、安法勒案、宗教迫害案、殺害沼澤阿拉伯人案、入侵科威特案以及政治謀殺案。因為罪行重大,所以最後他是被法庭以反人類罪定讞。
對於這件事情,海內外仍存在著爭議,因此我們想藉此短文表達一些看法。其中最大的爭議點似乎是:海珊之死是成王敗寇的另一例證,只不過是強者的正義,是戰勝的美國為了掩飾他們的意圖而使用人權作為幌子而已。
我們有不同的看法。是的,人們很容易就可以將這個事件看成強者的正義,因為它滿足了許多人心中的反美或是反帝情結,這麼說可以讓這個情結得到一定程度的抒發。但是針對這種看法,我們必須指出,最近幾年來,在國際社會中出現了一股雖仍談不上強大但卻是有力的潮流,一股肯定人權與捍衛人權的潮流,其最突出的代表就是對於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塞維奇與前智利強人皮諾契特的審判。
米洛塞維奇原來是前南斯拉夫的共黨官員,1991年底南斯拉夫開始瓦解時,他以塞爾維亞總統的身分挑起民族主義情緒,導致了造成數十萬人死亡、數百萬人流離失所的三年內戰。在戰爭期間,他為了鞏固權力,不但以鐵腕統治塞爾維亞,造成大量冤獄,更插手波士尼亞以及克羅埃西亞的內亂,將武器與金錢提供給兩國境內的塞爾維亞人,在兩地進行針對不同族群的屠殺。西方媒體為此創造了「種族清洗」這個詞彙,而他的負面形象也因此確立。
1997年,他由塞爾維亞總統轉任南斯拉夫總統。1998年,南斯拉夫境內的科索沃省爆發了族群衝突。這時米氏再度以鐵腕鎮壓,派出南國正規軍攻擊科索沃,除了造成大量死亡外,又造成了數十萬人的流亡潮。這時以美國為首的北約決定以武力介入,對南斯拉夫進行了長達兩個半月的轟炸,迫使南國軍隊撤出科省,由聯合國的維和部隊接管。2000年米氏在總統選舉中敗北,但是拒絕交出權力,後來反對派發動群眾運動才將他趕下台。
翌年他被送交聯合國專為處理前南斯拉夫問題而設的戰爭罪法庭接受審判,但是由於案情複雜加上他本人的健康原因,他的審判延宕多年都沒有定讞。2006年3月,他因自然原因死於監獄。其他與米氏案件有關連的人物,有些已經受審並入獄服刑,有些如波黑塞族共和國總統卡拉季奇與將軍姆拉迪奇也因仍在聯合國的通緝名單上,目前仍在外逃亡。
智利前總統皮諾契特的情況略有不同。1970年代初期,智利以民主方式選出了一位左派總統阿連得,執政數年後經濟大蕭條,軍事強人皮諾契特發動政變奪權,迫使阿連得自殺。皮氏掌權後在政治上以鐵腕穩定政局,在經濟上則起用美國芝加哥學派的學者與經濟政策,扭轉了智利的經濟危局,不但國家財政穩定,人民生活也大幅改善。但是在這17年中,皮氏的統治卻創下了許多人權惡例。他對於反對派人士採取系統地迫害,先後共導致超過3,000人死亡以及數萬人冤獄的慘事。
1990年皮氏交出政權下台,但是任命自己為終身參議員以期逃避刑責。2004年因為健康因素前赴英國治療,就在此時智利法官古茲曼正式起訴皮諾契特,指稱他應為統治期間的政治綁架與謀殺負責。皮氏最後回到智利靜候調查與審判,但是同樣因為案情複雜與他的健康因素而使得審判進程緩慢。2006年底他因為心臟病發而去世,智利社會為了是否進行國葬還爆發了政治衝突,後來才漸漸平息。
這三個案例先後出現,正說明了我們所處的國際社會正在發生變動。過去我們強調國家主權至上,他國不得干預;但是這三案卻顯示:人權的原則正在抬頭,有時甚至會有凌駕主權、超越主權的態勢。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人權原則也不可能自己發生效力,它必須藉助某個國際機構或是某個國家才有實現的可能。在聯合國未能真正落實人權理想時,大國的支持才是人權原則落實的有效保障。美國在此時就扮演了這麼一個角色。
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塞維奇與前智利強人皮諾契特,對於南斯拉夫與智利都有其一定的政治與經濟貢獻,但是,最終他們都還必須面對基於人權原則而設立的法庭。雖然他們二人未能與海珊一樣真正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他們畢竟是面對法庭了,而且面對的是一個捍衛人權原則的法庭。光憑這點,我們就可以說:人權原則正在抬頭!光憑這點,我們就可以提醒全世界的獨裁者,不管是仍然在位的,或是已經下台但是仍然活著的,你們終究必須面對人類良知的裁判!◇